514 學術研討室空間預約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學術研討室使用規則 數位白板使用方式
一、管理單位: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學術研討室 (以下簡稱學術研討室:共同科館514室)管理單位為人文與社會科學院 (以下簡稱本院)院辦公室。
二、學術研討室區分為交誼空間與團體研討室,借用規則如下:
(一) 交誼空間:本院師生得依需求自行使用。
(二) 團體研討室:
1.預先登記使用:本院師生可依需求於使用當日兩周前預先上網登記使用時段,每次使用時段為兩小時,若需延長使用時數須向本院辦公室重新登記,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上班時間。每次預先登記使用以兩個時段為限。
2.臨時登記使用:若該使用時段沒有使用者登記,可於上班時間逕向本院院辦公室登記使用,每次使用時段以兩小時為原則。若需延長使用時數須向本院辦公室重新登記,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上班時間。
3.專案登記使用:本院師生有專案項目執行須使用團體研討室,得向本院辦公室提出專案申請,專案登記使用空間開放使用時間為周間夜間 (下午五點到九點 )。遇有多個專案項目同時申請使用時,時段由本院辦公室協調之。
三、使用注意事項:
1.使用完畢請回復原狀,共同維護環境整潔與設備完善。離開前,請確認已關閉設備電源及門窗,以維護安全。
2.鎖匙請申請者於使用期間善盡保管之責,不得未經院辦公室同意擅交他人使用。如不慎遺失,請儘速通知院辦公室。
3.若遇相關問題,如設備無法開啟或有異狀等,請立即向院辦公室通報。其他未盡事宜悉依院辦相關公告與規定辦理。
四、自律規範與責任追究:若有違反使用規定,或因空間設備使用不當致故障或毀損,除追究賠償責任外,提報本院主管會議後予以停權。停權時長由主管會議依情節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