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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理「112年大專校院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標竿計畫」申請案

一、本案系教育部來函有關「112年大專校院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標竿計畫」申請案。

二、本計畫包含17個領域,每一領域僅能提出一申請案,每年補助至多新臺幣500萬元,獲補助者應編列補助額度10%以上之配合款,另得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規定,向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申請博士級研究人員補助。

三、如有團隊欲申請本計畫請先聯繫研發處承辦人洪珮玲小姐(分機1413),並於111年11月25日(五)中午12:00前提供附件計畫摘要表;於111年12月12日(一)中午12:00前提供計畫書式14份及電子檔1份(含word檔及PDF檔),以利本處彙整函送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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