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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112年度「人文社會與產業實務創新鏈結計畫」徵件須知(如附件)

一、本案係教育部來函有關「人文社會與產業實務創新鏈結計畫」徵件須知。

二、本計畫分A類:重點學校發展計畫、B類:跨領域教師合作計畫、C類:個別教師提升計畫三種補助類型。第零期:為期6個月,自112年核定日起至112年7月31日。第一期:為期18個月,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4年1月31日。第二期:為期24個月,自114年2月1日起至116年1月31日。

三、第零期同一學校申請件數不限,惟同一學校 A、B 類計畫合計教育部至多補助 3 案為原則,另該同一學校獲補助之 C 類計畫,得由教育部協調C 類計畫整合融入 A、B 類相關計畫;第一期與第二期同一學校 A、B類計畫合計至多補助 2 案為原則;每案計畫主持人限主持 1 項計畫,跨校計畫以計畫主持人任職學校為準。

四、申請方式免備文,自公告日起至本(111)年12月15日中午12:00前,完成線上申請及用印後計畫書電子檔上傳作業(網址為https://reurl.cc/X5evV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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